桌式足球裁判法第一章 目的与要求第一条 目的一、确保《桌式足球竞赛规则》的实施
二、提供裁判员现场执法操作依据
三、保证桌式足球竞赛的正常进行
第二条 要求一、裁判员必须精通《竞赛规则》,熟练掌握和运用《裁判法》
二、严肃认真,公正准确的执行工作
三、加强团结,提高业务水平,确保《竞赛规则》的实施
四、维护运动员的平等权益
第三条 竞赛组织一、广告与宣传:推动发展,提高效益
二、竞赛表格及裁判用具:在裁判报到前完成(参照裁判法第四及第五章)
三、场地、器材、设备:在运动员报到前完成场地的设置及器材数量、种类按竞赛规模,参照裁判法第六章
四、奖品准备和发奖安排:运动员报到前完成
(一)奖品准备:接竞赛规格和单项的录取人数准备奖杯、奖章、证书和奖金
(二)发奖安排:落实各级发奖事宜
五、接待、赛会期间安排接站、食宿,交通等事宜
第四条 编排一、编排前的工作(一)了解情况依照竞赛规程,了解本次竞赛日期,拟安排的场次,开、闭幕式时间,参赛队数及参赛人数等
(一)审查报名单1、各项目的报名人数、领队、教练数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2、运动员代表的单位是否有双跨现象
3、报名单位签章是否符合规程的要求
二、秩序册内容(一)贺词(二)竞赛规程(参见范例1)(三)承办单位补充通知(四)组织委员会及组织机构名单(五)仲裁委员会名单(六)裁判委员会名单(七)各代表队名单(八)各项目参赛运动员名单(九)大会活动及竞赛日程(参见范例2)(十)各代表队人数统计(十一)广告范例1:全国桌式足球公开赛竞赛规程一、竞赛日期和地点××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举行
二、参加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委、各行业体协直属、体育学院、中国桌式足球联合会会员俱乐部
三、竞赛项目(见规则)四、参加办法(一)每队限报运动员XX名(二)各队参加单项比赛人数应在XX名之内
五、竞赛办法(一)进行男、女,单、双打比赛
(二)进行男、女团体比赛
(三)参加双打比赛的运动员可跨单位组对
六、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一)各项比赛录取前8名(二)计分办法按8、6、4、4、2、2、2、2、分的顺序排列,即获第一名者(队)得8分,第二名得6分,以此类推
七、奖励办法(一)各项比赛获得前3名运动员发给奖金、奖杯和证书
(二)团体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队发给奖金、奖杯、奖章、奖状
(三)获得单项特别奖的运动员发给奖章(杯)和证书
八、报名和报到(一)运动员人数在6名以上的队,可报领队、教练共2名,运动员人数在3名(含3名)以上,5名(含5名)以下的队,可报领队、教练共1名,运动员人数在2名(含2名)以下的队,领队、教练可参加大会,但须向比赛承办单位交纳竞赛管理费
(二)各队(人)填写大会统一制作的报名表一式两份于赛前30天(以邮戳为准)分别寄到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逾期报名,按不参加论
(三)各代表队(人)于赛前一天到大会报到
(四)各参赛单位可在单位或个人名称前冠以企业名称,但须在报到的同时向比赛承办单位交纳宣传费(含秩序册、成绩册以及在竞赛中对企业名称的宣传)
(五)参加单位或个人须在报名的同时向比赛承办单位交纳报名费
九、参赛单位的旅费、食宿费自理
十、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中国桌式足球联合会选派
十一、采用国际桌式足球联合会颁布的××年《桌式足球竞赛规则》
十二、未尽事项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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