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照灯基本要求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2)对前照灯主要有照明距离和位置、防眩目装置和发光强度的要求
1.前照灯照明距离的要求为保证行车安全,要使驾驶员能辨明车前100m以内路面上的任何障碍物
要求汽车远光灯的照明距离大于100m
这个数据是依据汽车的行驶速度而定的
随着现代汽车行驶速度的提高,照明距离的要求会有所增大
汽车近光灯的照明距离在50m左右
位置的要求主要是照亮照明距离内的整段路面和不得偏离路面两点
2.前照灯防眩目要求汽车前照灯应具有防眩目装置,以免夜间两车交会时使对面汽车的驾驶员炫目而导致交通事故
夜间两车交会时使用,光束向下倾斜,照亮车前50m内路面,从而避免迎面来车的驾驶员炫目
3.前照灯发光强度的要求在用车远光发光强度为:二灯制不小于15000cd(坎德拉),四灯制不小于12000cd(坎德拉):新注册车远光发光强度为:二灯制不小于18000cd(坎德拉),四灯制不小于15000cd(坎德拉)
随着车辆高速化的发展,有些国家开始试行三光束系统
三光束系统是高速远光、高速近光、近光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用高速远光;在无迎面来车的道路上行驶或在高速公路会车时用高速近光,在有迎面来车和市区运行时,使用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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