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工资途径选择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效率工资的途径选择
在一般情况下,要实施效率工资必需依赖一定途径才能顺利实施建立“诚信”的人才市场是实行效率工资的根本途径
效率工资要求企业与人才都要遵守信誉,并将对方过去的经历和声誉作为建立劳动契约关系的依据
从根本上看,效率工资之所以有效,是在信息不完全、不对称的情况下,双方均提供了一个可靠信号,帮助企业或人才双方做出甄别与选择,而信号传递的有效性和成功率在于企业与人才之间的信任程度,双方都相信对方是重视声誉的,遵守互惠原则
我国劳动力市场发育还很不完善,特别是相应的市场秩序仍处于建设初期,没有健全的员工绩效评估体系,企业和人才的声誉在市场交易行为并不显得十分重要,从而导致人才市场的“鱼目混珠”的局面,形成用人的“近亲繁殖”现象,进而破坏整个人才市场的诚信原则,发生信任危机
所以,劳动的供求双方都要本着重信誉的原则,建立诚信人才市场,以提高效率工资的有效性
遵循“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设计有效的激励机制组合是实行效率工资的现实途径
要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如果仅仅提高货币收入,实施效率工资可能难以奏效
因为人不仅是“经济人”,同时还是“社会人”,存在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
如在某些高科技企业中,由于该领域人才难求,高工资对提高绩效已经不再是惟一的手段,因为你给高素质人才很高的工资,但可能会有人出更高价把他挖走
因此,企业要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出发,围绕多层次需求,建立效率工资与其他激励机制相结合的激励机制组合,采用多种激励手段,如效率工资可以与股权激励、与机会和事业激励等结合起来使用,使人才利益与公司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使员工处于被高度激励和长期激励的状态,提高效率工资的有效性
实行效率工资的制度创新
要达到效率工资的预期效果,必需排除制度上存在的障碍,进行制度创新建立劳动产权制度是实行效率工资的制度保障
要充分发挥高素质人才的作用,就必须从市场机制入手,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实行“优质优价” 合理的劳动价格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提升人才内在价值,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进而完善人才市场
为此,要打破既否定了用人单位的还价自主权和人才资源供给主体的报价自主权,又否定了市场在人力资本价格形成中的作用的非市场行为的束缚,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建立人才价格的市场机制调节制,通过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来形成和调节人才市场,对于稀缺性和有用性程度高的人才价格就高(效率工资),反之过剩的、竞争力弱的人力资源价格就低,从而形成良好的价格导向机制;二是建立人才价格的供求双方协商谈判制
一方面,企业作为需求方,要根据人才资源的供求状况、发展趋势、工资支付能力、国家工资政策和同行业其他企业工资水平等因素来决定自身的效率工资水平;另一方面,高素质人才作为供给方,根据自身实力、供求状况等形成预期效率工资水平,双方在各自预期效率工资水平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效率工资
建立独立的人才市场供需制度是实行效率工资的制度基础
任何一种市场的建立和完善,都要求有独立的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
目前,针对我国不完善的人才市场,要加强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通过人力资本所有权的界定,使人力资本载体拥有人力资本所有权,并能自由处置人力资本,实现人力资本的供给主体由国家变为个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确认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最重要的经济权利——自主择业权,同时对现行的人力资本管理体制进行改革,逐步解除人力资本的单位依附关系,变人力资本的“单位使用权”为“ 社会使用权”,变“单位管理”为“社会管理”,使人力资本由为“单位服务”转向为“社会服务”;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应该是自主用人需求主体,企业与个人以劳动契约的形式规定各自的权益和义务
只有这样,才会实现高素质人才的最优配置,通过效率工资,供需双方才会取得良好的预期效果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