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库存管理实施评估

供应商库存管理实施评估在实施初始阶段,必定会有诸多和意料之外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这样就会导致原来供应商库存管理刚开始实施可能时不会达到预期双方企业所想要的目的,所以设立一个供应商管理库存的评估体系来对供应商管理实施进行评估,然后对其进行调整和完善,以便在长期内全面地实施供应商库存管理,同时还需要制定一个评估的时间周期,通常在供应商库存管理系统的建设阶段也就是实施初期会比较频繁,双方企业需要采用一致的评估口径和基准,这样才能保证对供应商库存管理的实施效果有比较客观的评估

具体评估过程如下:1、确定评估的目标对象:供应商库存管理的实施;2、确定评估的指标:主要是根据供应商管理给买方企业和供应商可以带来的利益进行设立:产品库存水平满意度(0-100%);节约成本满意度(0-100%);产品的到货率;双方企业合作与信任满意度(0-100%);双方企业各个核心竞争力保护满意度(0-100%);即为: 上述指标获得的方式可能通过整个供应商库存管理的工作人员根据实施过程调查综合评定得出

3、确定评估指标在整个评估系统的中权重分别代表上诉评估指标在整个供应商库存管理中的重要程度:因为供应商库存管理最直接最明显的作用就是减少库存和节约成本,所以对产品库存水平满意度的权重和节约成本满意度权重分别设立较高的权重,如分别为30%和30%,产品的到货率的权重可以为20%,而双方企业合作与信任满意度权重以及双方企业各个核心竞争力保护满意度权重可以为10%和 10%

上述指标权重获得的方式可能通过管理专家或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综合评定得出4、评价的等级与量化数据一般而言,设立四个等级:优,良,中,差,而等级的量化数据是等级相对应的,一般而言认为:优:80—100良:80—70中:70—60差:60—0通过评估系统对供应商库存管理实施前后进行评估,如果实施供应商管理后的效果比较理想,就可以进行下一个阶段,就继续实施供应商库存管理,如果得出的评估结果不满意,就必须对的实施进行完善和调整,直到得出理想的结果

长期实施供应商后,双方企业的利润相对于实施供应商库存管理之前,都会得到提高,但买方企业和供应商获得利益的上升却“不平等”,从整个供应商库存管理实施的过程来看,供应商承担了大部分的工作,虽然双方企业在实施前达成协议对实施供应商库存管理所需要的投资共同分担,但大部分的好处仍然被买方企业具为所有,这主要是因为买方企业相对供应商来说是产品的需求方,在整个供应链中它属于上游企业,在整个供应链管理中站主导地位,在长期内,全面实施供应商库存管理的过程中,双方企业应该对整个利润的分配在责权对等的基础上分配

分配可以根据双方企业的会计财务系统根据双方企业成本大小按比例通过签署协议来执行,分配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通过实物如投资设备的分配,人员培训的分配或者直接现金的分配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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