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石油公司中期在1897年,洛克菲勒从集团的控股公司,新泽西标准石油公司引退,但是保留了在公司的股份
副主席约翰·阿奇博德(John Archbold)主持公司的大部分运作
同时间,政府试图通过反托拉斯法限制公司的发展

标准石油因为高效率与负责任建立最初的市场地位
在当时,大部分公司将汽油倒入河流,但是标准石油将它们用作自家机器的燃料
在当时,大部分公司的炼油厂的废料堆积如山,但是洛克菲勒找到卖掉它们的方法

例如,标准石油在1908年购入发明矿脂的切斯伯勒制造公司(Chesebrough Manufacturing Company)
记者、作家艾达·塔贝尔(Ida Tarbell),父亲是被洛克菲勒击败的油商,是第一批“耙粪记者”之一
她与同情她的标准石油高级行政人员亨利·罗杰斯(Henry Rogers)作了广泛的采访,她的调查助长了公众对标准石油与一切垄断者的攻击

在1902年11月开始,麦克卢尔(McClure's)杂志开始连载她的研究,连载在1904年10月结束,分为19部分
在1904年,集合成书标准石油历史(The History of the Standard Oil Company)
标准石油托拉斯的控制权在一小群家族手上
在1910年,洛克菲勒说:“我认为在标准石油由创办至现今的历史中,大部分股权都为普拉特家族(Pratt Family)、佩恩-惠特尼家族(Payne-Whitney Family)、哈里斯-弗拉格勒家族(Harkness-Flagler Family)与洛克菲勒家族所控制
” 这些家族将大部分股息重新投资于其他产业,尤其是铁路业
他们也大量投资天然气与电力照明产业(包括巨型的纽约市综合天然气公司(Consolidated Gas Company of New York City))
他们大量购入美国钢铁(US Steel)、混合铜业(Amalgamated Copper)甚至是玉米产品提炼公司(Corn Products Refining Company)的股份
中国标准:标准石油的产量增长得非常快,以至于美国市场很快饱和,所以公司开始展望海外市场
在1890年代末,公司开始向拥有4亿人口的中国售卖煤油,用作油灯的燃料
标准石油中文商标采用了“美孚”,意为美丽与可靠
它也在生产的锡灯上使用“美孚”商标,这些锡灯价格低,以鼓励中国百姓放弃使用菜油灯,使用煤油灯
此举获得了积极反应,中国成为标准石油在亚洲的最大市场
施丹维克(Stanvac)是美国在投资珍珠港之前在东南亚的唯一投资
标准石油在中国各大城市修建储油罐、仓库与办事处(将油轮上的散装油以每罐5加仑重新储存)
在内陆,它使用油罐车、火车与船只运输石油
施丹维克华北分部,以上海为基地,拥有上百艘河流船只,包括趸船、蒸汽船、小轮、拖轮以及油轮
超过13艘公司的油轮在长江上航行,其中最大的几艘美平(Mei Ping)(1,118吨)、美夏(Mei Hsia)(1,048吨)与美安(Mei An)(934吨)
他们都在帕奈号事件(USS Panay incident)中沉没
美安在1901年服役,是船队的第一艘船
船队的其他船只包括:美川(Mei Chuen)、美孚(Mei Foo)、美红(Mei Hung)、美江(Mei Kiang)、美路(Mei Lu)、美谭(Mei Tan)、美苏(Mei Su)、美英(Mei Ying)、与美云(Mei Yun)
美夏,是一艘特别设计在江河航行的油轮,由上海的最新造船技术建造
在1912年,使用同样技术建造的美孚服役
在1926年服役的美夏能够在3个储油罐中装载350吨散装油,她长206英尺,宽32英尺,在海外设计,在上海建造
她的石油燃料燃烧器进口自美国,而水管锅炉进口自英国
指控诉讼:在1890年,标准石油控制了美国80%的石油
俄亥俄州起诉标准石油成功,托拉斯在1892年被迫解散
但是,标准石油只是将俄亥俄标准石油分离而继续控制它
后来,新泽西州修改了它的注册公司法,允许一间公司持有全美任何的公司的股份
所以,在1899年,以纽约市百老汇26号为基地的标准石油托拉斯,合法地重组为一间控股公司,新泽西标准石油,它持有41间公司的股份,而这些公司又控制了更多的公司,实际上只改变了控制公司的方法
公众认为由一群被选董事控制的标准石油集团是无孔不入的
在1904年,91%的产油与85%的石油的最终销售都为标准石油控制
它的产出大多数是煤油,其中55%出口到世界各地
在1900年后,它不再使用价格战排挤竞争对手
联邦商业机构专员(Commissioner of Corporations)研究了标准石油在1904到1906年间的运作,称“毫无疑问......标准石油在石油提炼产业中的统治地位是通过不公战术取得的;操纵输油管与铁路,与通过削减石化产品的价格,用不公方法竞争
”在竞争对手的逐渐蚕食下,在1906年,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只剩下了70%
同年,对标准石油的反托拉斯控诉失败了
在1911年,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下跌到64%,而且至少有147个竞争对手,包括海湾(Gulf)、德士古(Texaco)和壳牌(Shell)
公司并未试图垄断石油的勘探与抽取
(在1911年,美国石油的勘探与抽取的11%为标准石油控制
)在1909年,美国司法部以1890年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为依据起诉标准石油垄断及抑制州际商业:在铁路公司偏向的组合的回扣、偏向与其他歧视性策略;通过控制输油管抑制竞争对手、达到垄断,对竞争对手拥有的输油管的不公策略;与竞争对手签署妨碍贸易的合约;不公的竞争方法,比如在必要打压对手的时候削减地方价格;派遣间谍到竞争对手处出收集情报,运营虚假独立公司,以相同的意图在石油上的付款中取得回扣
在最后四年中,双方不断在庭上争论标准石油的垄断策略:“调查的总体结果揭示许多以标准石油公司与其附属公司名义进行的,在铁路上的公然歧视
除加利福尼亚州的几所大型公司外,标准石油是以如此歧视方式销售获利
在国内的每一个地区,公司都享受着对竞争对手的一些不公优势,而其中一些歧视影响范围广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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