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读书观后感书的开头,内容提要里面写着:“中西法律文化是它们的地理环境、社社会环境和历史文化环境的产物,各自形成特色并构成差异,但它们之间的差异只能说是不同,很难说是不好
”读了书的前几章,感觉受益匪浅
作者在考证的基础上进行客观中性的比较,不妄加评论,还时时刻刻在字里行间提醒读者,任何现象,在一定的时期,都是合理并且有其社会原因的
前段时间读的费孝通《乡土中国》,也是提醒了我一点:中国当下的一切,都有其深刻的历史社会原因
首先,中国的法和西方的法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中国的法,也就是刑,可以说是西方“法”概念中的刑法,再加上一点其他方面的法条
所以,中国没有“法”的传统,不是中国人蒙昧愚蠢,而是因为传统中国有一个“礼”的体系,起到了西方概念中“法”的作用
之前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我们的社会是这个样子,为什么改革改不下去,为什么一些理所当然的事情,在我们的社会中显得那么可笑
这本书让我灵光一闪
鸦片战争之后,传统中国,倚靠原有的文明成果,无法抵御欧洲文明的冲击,只有“师夷长技以制夷”
就像一个瘦弱的人被壮汉打了,壮汉放下狠话,不给钱,见一次打一次
为了防止再被打,只有去壮汉锻炼身体的那个健身房办张卡,锻炼到身强体壮为止
之后,因为这个瘦弱的人还不够强大,所以他一直在健身房里看那个壮汉每天在做什么,然后学习他
然后有了辛亥革命、民国、新文化运动,然而在改革开放之前,我们学到的都是个西方的架子
就像现在的政府、人大、法院、检察院等,表面上是西化的,实质上还是一个官府
但是,我们也不可能完全学会西方的东西
正如新文化运动所说,根本的不是革命,而是改变整个社会观念
何其困难
改革开放之后,西方的观念随着西方的市场规则来到中国
这一次,不需要斗士们高声倡导民主科学
有了市场、以及市场经济带来的一整套游戏规则,自然有了民主、公民生长的土壤
这一次,人们是自我启蒙
同时,由于20世纪初以来,一直持续的反礼教运动,传统的由”礼“维系的社会规范,一些被消灭,一些逐渐退到幕后,但”由血缘维系的社会“这一点还没有改变
所以我们没有西方意义上的法律
我们学到了法律条文,却不可能在一个血缘维系的社会上,真正做到,以”法“作为社会的规则
而受到西方观念深重影响的80年代后出生的人,接受了大量西方观念,又没有受到传统礼法的教育,形成了他们对西方社会模式的认同
这就与当今社会中坚,也就是那些五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人产生了很大的思想差异
举个例子,我们会觉得很奇怪,为什么现在社会上有那么多忽视和侵犯人民基本权利的事情(各种例子,说也说不完),而当权者会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写道:”中国过去的”法“是一种集团本位法,在在这种法律构架下,普通民众的权利是微乎其微的
”这样一来,我们的不理解,他们的理所当然,就有了解释了
“只能说是不同,很难说是不好
”我们不用总是痛心疾首,为什么今天的中国是这样,怎么会这样
不是说我们不要改变,只是说,一切都有它合理的原因
这样,再看到类似美国全民选举和日本公路为钉子户绕路之类的事情,也就会更加理性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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