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奖委员会成立1896年12月10日诺贝尔在意大利圣雷莫逝世
1900年瑞典国王和议会宣布成立诺贝尔基金会、理事会和选举基金会主席,理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瑞典政府任命,主席均由著名科学家(历届主席往往都是诺贝尔奖得主)担任,其余7名理事皆由基金会内部选举产生
基金会主席掌管其基金投资、奖金颁发和行政事务
诺贝尔在遗嘱中指定了四个评奖机构:物理学、化学(1968年增加经济学)奖,由瑞典皇家科学院评定;生理学与医学奖,由斯德哥尔摩卡罗琳医学外科学研究院评定,文学奖由瑞典文学院评定,和平奖由挪威议会所选出的5人委员会评定
随后各项奖都设立了一个诺贝尔委员会,分别负责评奖中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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