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统计八个职责社会保险统计的职责分全国与地方两个层次,就全国而言,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中对统计工作的规定
(2)制定和实施全国社会保险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和协调全国社会保险统计工作
(3)拟定全国社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健全社会保险统计指标体系
(4)搜集、整理、提供全国社会保险统计资料,对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实行统计监督
(5)检查、审定、管理全国社会保险统计资料
(6)组织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7)开展和加强社会保险统计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8)指导、监督地方和部门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的社会保险统计工作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