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法学历史沿革在西方,古罗马帝国时期就有了公法学和私法学的划分,但还不是现代科学意义上的部门法学
随着十七、十八世纪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刑法、民法、诉讼程序法等法律部门相继从简单商品经济时代的“刑民不分”、“诸法合体”中独立出来以后,逐渐地形成了相应的宪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部门法学
到20世纪20年代,经济法学开始萌芽、产生,20世纪50年代以后,形成了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等新的部门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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