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学中国发展

继承法学中国发展在中国,历代律例都有继承方面的规定

中华民国时期因袭德、法民法典的体例,将继承法列入民法典之中

新中国建立以后,尤其是进入8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十分重视继承立法工作,并于1985年4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在继承立法迅速发展的基础上,学术界加强了继承法学研究,并逐步形成了继承法学理论体系

目前,中国继承法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继承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性质、特征、作用、基本原则等基本理论,继承制度产生、发展及变化的一般规律,遗产的概念、特征和范围,继承权的概念、特征、行使、丧失、保护,法定继承的概念和发生情况、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继承份额的确定,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遗嘱的有效条件、遗嘱的变更、撤销和补充、遗嘱的执行、遗赠和遗托,继承开始的时间、地点,继承的通知与遗产的保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遗产分割和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涉外继承,继承立法、执法及司法实践问题,国外继承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等

近年来,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试管婴儿”技术、胚胎移植技术、人造子宫进行人工生殖技术的出现与推广,为继承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领域和新的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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