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学奖评比方法

四川文学奖评比方法四川文学奖采取自下而上,三级评审的方式进行

1.初评

省作协各团体会员单位分别成立初评小组,对本地区或本系统申报的作品进行初评

省直单位的初评由评奖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进行

各初评小组评选作品总数原则上为3件(不分体裁),初评委要把好作品质量关,详细写出推荐理由,报送评奖办公室

2、专家评审

评奖办公室将初评推荐作品汇总分类后,提交各专家评审组,对该门类初评作品进行审读评议,以无计名投票方式,遴选出该门类的侯选作品,并逐一写出评审意见,送交评委会评定

3、终评

由四川文学奖评委会,对专家评审组提交的作品进行认真审读,以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终审评定

获奖者必须得票过半,在得票过半的获奖者中,在规定奖项数额内按得票多少由高到低依次递选;如果后两名得票相同,则重新投票决出一名

获奖作品按得票多少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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