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高职本科对口招生高职本科对口高职招生中,本科层次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划定有关专业类别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层次,首先根据全体考生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全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然后按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1:1.3的比例划定各专业类别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但各专业类别分数线不应低于全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
在投档录取时,本科层次专业在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类别和院校志愿全部投档
在顺序志愿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专业类别内依据考生服从志愿和文化成绩,按剩余计划1:1的比例投档
专科层次专业在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类别和志愿全部投档,专科层次顺序志愿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院校可申请重新征求志愿录取
凡填报的专业类别与考生本人的实际专业类别不一致的考生档案不予投档
实践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分学校按招生计划的1:1.2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注:山东省春季高考本科省的招生计划仅为报考人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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