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创建阶段1958年,在中央音乐学院迁京前夕,正值天津市划归河北省,省市有关领导即与中央音乐学院商定,由该院留下部分师生员工和设备,开始组建河北音乐学院
5月组成筹备组,负责接收和筹建工作
6月,中央音乐学院代河北音乐学院招收26名新生
10月正式宣告河北音乐学院成立
大学部设作曲系、声乐系、器乐系及业余部
1959年7月,河北音乐学院大学部迁往河东区大王庄十一经路原中央音乐学院院址,同时参考世界各国音乐学院多以所在城市名称命名的习惯,更名为天津音乐学院
8月,原河北艺术师范学院音乐系并入称音乐师范系
1960年5月,将河北省文化学院歌舞班并入,建立附属歌舞学校
1961年6月,河北省文化局根据八字方针,制定了天津音乐学院的调整方案
一批家在农村的干部和学生回到农业第一线,部分学生提前分配工作,附属歌舞学校停办
1962年8月,师范系又调回河北艺术师范学院,成立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乐团(对外称天津乐团)
调整后的音乐学院设置作曲、声乐、民族声乐、民族器乐、键盘管弦五个系
整后本科学生122人,附中学生200人
1965年底和1966年初,学校本科分两批到昌黎县五里营下乡办学
1966年6月,下乡教学的全体师生员工,撤回天津,此后停止招生
1970年,学院被强行解散,在原院址上建立了天津“五·七”艺术学校,设立音乐、美术、戏曲、舞蹈四个连队
按解放军体制实行校长政委制
1972年7月,天津市文化局恢复天津戏曲学校,“五·七”艺校中的戏曲连转入天律戏曲学校;舞蹈连转入天津歌舞团多美术连迁到原河北艺术师范学院一河北区天纬路2号(现天津美术学院校址)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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