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身份证件,按照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招生就业处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不得超过两周),经批准后方可有效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经院党委批准,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期满复查仍不适宜在校学习的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学生待遇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教学上严格按照教育部制定的高职高专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对学生实施全面培养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