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历史沿革1984年11月19日,经市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委备案,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创建
该院由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领导,市司法局主管,教学上受市高教局领导
建立初期,市司法局副局长史焕章任院长
校址在青浦野马浜
纳入上海市成人高等学校建制序列,学制设大专、短训两个层次,大专2年
1985年9月,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正式开学
1985年11月 ,经市政府批准,上海法律专科学校成立,与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该校隶属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领导,市司法局管理
为普通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学制3年
成立初,从市司法学校调配一批专职教师,并从全市实际工作部门动员一部分法律专业人员归队
1986年2月,市司法局局长李庸夫任院长(至1996年2月)
1989年,成立上海市司法研究所
1992年,经原国家教委(现教育部)批准,上海法律专科学校更名为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
同年,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改法律专业专修科为法律专业大专班,学制2年改为3年
1993年4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合并成立上海大学法学院,开始本科层次的人才培养
1998年,学院依托上海大学,获得宪法和行政法学专业、刑法专业、法理学专业3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开始研究生层次的人才培养
2004年9月23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撤销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上海大学法学院建制,以上述两院为基础设立上海政法学院,成为独立设置的市属本科高校
2007年,学校重新获批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8年,上海市司法学校(始于1956年成立的司法部上海法律学校,1960年停办;1982年恢复建制,成立上海市司法学校,与1980年成立的上海市司法干部学校 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是位于普陀区农林路的中等专业学校)整建制并入上海政法学院
2010年,学校接受并通过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同年,上海市司法学校正式划归上海政法学院管理,成为上海政法学院普陀校区
2011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上海市学位委员会批准确认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恢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及培养工作
2013年起招收外国留学生
9月,学校被确立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
2014年2月,学校正式由上海市司法局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并由市教委与市司法局共建
4月,上海政法学院与上海市律师协会全面合作签约仪式举行
7月,上海市教委批准学校为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同年,学校开始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和上海高校插班生
同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2015年,学校联合同济大学、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等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全国首个一带一路安全问题协同创新中心,并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
同年,学校与青浦区人民政府、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和普陀区人民法院等单位建立了全面的战略合作共建关系
2016年,学校首次招收艺术类本科生
2017年2月,学校入选首批留学中国海外预科教育联盟预科中心
2018年4月,青浦区委与上海政法学院党委中心组联组学习会暨区校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举行
6月,首批入选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
2019年4月,首批入选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
7月,上海政法学院与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与签署共建合作协议
9月,学校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2022年10月28日,上海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揭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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