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文学院学校荣誉2005年,学校获陈香梅教科文奖办公室、中国成人教育协会颁发的中国民办教育创新与发展贡献奖
2011年,被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评为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
2007—2010年,被中共长春市委、市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2012年被中共长春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
2011年以来学校一直被长春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学校党委先后3次被评为吉林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7年9月,学校被长春市委、市政府评为“模范集体”
2018-2020年,学校连续多年获长春市文明校园称号
2019年,学校被认定为“全国民办学校党建特色项目建设基地”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