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法职业学院设立

辽宁政法职业学院设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3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 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101号)、《教育部关于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发41号)、《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备案问题的通知》(教发厅6号)的有关规定,设立辽宁政法职业学院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辽宁省政法系统唯一一所集普通高职教育、成人学历教育、省内政法系统在职干警培训和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于一身的高等院校,隶属于省政府,由省公安厅负责管理

1948年,学院前身辽北学院成立,历史悠久

1988年,正式启用现学院院名

1998年始办高职教育,2011年正式设立辽宁政法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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