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科技学院招生学院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科技学院招生学院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国家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统一招生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加盖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科技学院印章,毕业时符合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即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将面向辽宁、北京、天津、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河南、广东、四川、贵州、陕西共1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招生1050人,全部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沈航北方科技学院所有专业按照辽宁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本科第三批次录取

由于资产关系不明确,2013年已停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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