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前身溯源天津市公安学校1949年1月,天津市公安学校成立

 1950年初,天津市公安学校设校长职务,学校第一任校长由市公安局秘书长陈书亮兼任,陈阜任副校长,下设校务科、教育科、组织科、队部4个科室

 1953年8月,经市公安局批准,在原教研组的基础上成立了教研室,撤销了军事大队长的设置,设立军事教员,专门对学员进行军事教育

 1954年3月,根据公安部的指示精神,经市公安局党组决定,公安学校建立了教务处,教务处下设理论教研室和业务教研室

 1958年,学校对部分科室进行了调整,取消了政治理论教研室和业务教研室,由两位校长分别领导理论教研和业务教研工作,取消行政科,保留了校务办公室和政办室

 1967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对市公安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实行军事管制,天津市公安学校派驻了军管组

 1969年11月,天津市公安学校被撤销

 1973年3月,根据第十六次全国公安会议关于恢复公安学校的决定精神,经天津市革命委员会批准,天津市公安学校重新恢复

 1982年8月,天津市人民警察学校与公安学校正式分开,分设警察学校后,天津市公安学校的任务主要负责在职干警的培训工作

 1987年,经国家教委、公安部同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天津公安学校联合开办了公安干部专修科天津班;公安干部专修科天津班设在天津市公安学校内,主要招收天津市在职公安干警

 天津市人民警察学校1981年4月,经市第二教育局批准,将公安学校中专班改为天津市人民警察学校,警察学校隶属市公安局领导

 1982年8月,市政府决定将大南河原河西区干校改建为天津市人民警察学校

 1983年3月,市公安局组成人民警察学校筹建组,负责警察学校的筹建工作;10月,警察学校迁至西青区大南河镇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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