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组织管理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设置了办公室、教务办、学工办、招生就业办、后勤办、团委等管理机构和文学与法学系、外语与商务贸易系、经济与管理系、机械与电子工程系、建筑与化学工程系、体育系等6个教学系,教学和管理机构较为健全
学院制订和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体制完备,机制灵活,管理规范,运行良好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