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在2022年中国大学高职院校竞争力总排名中位于第814名,总评分38.197分,在内蒙古高职院校中排第17名,在政法类院校中排第7名(数据仅供参考)。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 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公安类高等院校,列入公安系列,系自治区公安厅直属参公管理单位,面向全区公安机关培养公安专门人才,同时承担全区公安民警在职培训、公安理论和实战研究及应急处突等职能。
学院前身是1948年3月在乌兰浩特市成立的内蒙古公安部直属训练科;1953年组建为内蒙古公安干部学校(1954年迁址呼和浩特市);1959年改名为内蒙古政法干部学校;1980年改名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干部学校,组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一套机构、两个牌子。1978年开始举办中专学历教育。2001年4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为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兼挂内蒙古政法干部培训学院牌子,开始举办大专学历教育。2002年9月,原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学校并入学院。2012年12月,取消内蒙古政法干部培训学院牌子,加挂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牌子。
学院为副厅级建制,内设正处级机构17个,其中行政管理机构6个,教学和教学辅助机构11个。
学院开设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国内安全保卫、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法律事务、公安文秘、计算机犯罪侦查、社区管理与服务等专业。目前,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国内安全保卫、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五个专业招生,侦查、治安管理两个专业设蒙语授课班。
建校70年来,学院先后培养培训各类学员5万余人,毕业生遍布全区各级公安政法机关,绝大多数毕业生成为所在单位的骨干,许多毕业生已经走上了领导岗位。学院曾为辽宁、吉林、新疆、青海、甘肃等省区培养蒙、汉兼通的公安专门人才。
根据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等11部委关于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精神,学院被列为第一批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自2008年开始招生。
学院承担着全区新录用人民警察培训、中级警官职务和警衔晋升培训、警种专业培训、专项警务技能训练等任务,每年培训民警约7000人次。
学院师生积极参加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置、抢险救灾及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成为公安厅机关应急处置的一支重要维稳力量,为确保首府安全稳定、震慑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
学院与蒙古国警察大学为友好交流院校。受公安部委托,曾为蒙古国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2008年,按照公安部与俄罗斯联邦内务部有关加强两国警方合作交流的精神,学院与俄罗斯联邦内务部东西伯利亚学院和鄂木斯克学院确立为对口交流院校,每年定期进行交流互访活动,并互派教师学习交流。
生成时间:2020-07-02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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