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图书馆借阅制度

清华大学图书馆借阅制度(本部分内容更新时间为2020年5-6月)借书逸夫馆:逸夫馆:借阅1977年(含)以后入藏的中西文图书

正常借期(借期8周)

参见“借阅数量与期限表”

1、北馆借阅1977年(含)以后入藏的中文人文及社科图书

正常借期(借期8周)

参见“借阅数量与期限表”

2、老馆借阅1977年以前入藏的中西文旧编图书和部分日文图书,正常借阅

3、西馆(逸夫馆)二楼大厅北侧和二楼北侧中厅各有一台自助借书机

4、北馆(李文正馆):总服务台:设在北馆一层西侧,办理中文人文社科/科技图书借阅区和外文图书借阅区图书的借阅手续,正常借期

人工服务台和自助借书机均可办理借书手续

西馆(逸夫馆)闭架库/总馆密集库:设在北馆总服务台,闭架服务方式,借还西馆(逸夫馆)闭架库和总馆密集库图书,正常借期

读者通过水木搜索提交闭架库在架图书预约申请

参见“借阅数量与期限表”

5、老馆老馆借还书处:位于老馆二楼中厅,办理老馆闭架库图书的借还手续

远程书库:图书馆远程书库位于昌平校区,主要收藏一些利用率较低的全部俄文图书、期刊、专利、检索刊;全部日文期刊、专利、检索刊;全部西文专利、西文检索刊和部分库存报纸合订本等

按老馆维修工程安排,图书馆老馆部分馆藏计划搬迁至图书馆远程书库

因储存空间有限,从2019年10月14日起,远程书库暂停对外服务

暂停服务期间,已经外借图书可续借或正常归还至北馆总服务台,归还后不再提供借阅服务

读者可通过查阅电子资源和馆际互借方式解决阅览需求

6、专业图书馆人文社科图书馆、金融图书馆、法律图书馆:本校师生可持本人工作证或学生证按有关规定借用人文社科图书馆、金融图书馆的图书资料

经管、建筑、美术图书馆:本校师生可持本人工作证或学生证按有关规定借用经管图书馆、建筑图书馆、美术图书馆的图书资料,每个馆限额两册

经管图书馆:法学院教师、人文学院教师、工业工程系教师到经管图书馆借书,无特殊借阅限额

 还书校图书馆、文科馆、金融馆、美术馆、经管馆、法律馆和建筑馆之间实行图书通还服务,读者可就近选择图书归还地点;其他院系图书馆及资料室图书执行“哪借哪还”规定

24小时自助还书机:设在北馆东侧(室外),供读者归还校图书馆、文科馆、金融馆、美术馆、经管馆、法律馆和建筑馆出借的图书(注意:还书箱不接受其他院系图书馆及资料室图书)

室内自助还书机:设置在北馆一层总服务台北侧,供读者归还校图书馆、文科馆、金融馆、美术馆、经管馆、法律馆和建筑馆出借的图书(注意:还书箱不接受其他院系图书馆及资料室图书)

设置在逸夫馆二层南侧休息小厅对面,供读者归还校图书馆、文科馆、金融馆、美术馆、经管馆、法律馆和建筑馆出借的图书(注意:还书箱不接受其他院系图书馆及资料室图书)

特别提醒和说明的问题:自助还书机可接收条码模糊不清的图书入箱,入箱后图书记录仍存在于读者记录中,工作人员在当天或下一工作日第一时间做还书处理

还书日按图书入箱时间计

在北馆总服务台、文科馆、金融馆、美术馆、经管馆、法律馆和建筑馆归还的带有预约的异地图书,须等图书运回所属图书馆后方可领取

如无特殊情况,文科馆和北馆之间通还的图书,一般当日下午3点或次日上午10点前后运回所属图书馆,其他通还点之间通还的图书,一般当日下午3点前后运回所属图书馆

在这个时间差中读者到所属图书馆是取不到预约书的

 借阅数量与期限读者类型借书总量允许预约册数欠款停借(元)一般图书短期图书借期续借方式借期续借方式教师(含博士后、外聘教授)10020108周图书可多次续借

最长借期为32周(224天)

续借后的到期日为续借日之后加8周

7天图书可多次续借

最长借期为4周(28天)

续借后的到期日为续借日之后加1周

博士生硕士生(含双学位生)本科生(含第二学位生)临时证(终身教育处进修教师)临时证(企编人员、临时人员、自费留学生、继教院学员))53馆际互借专用证(北大)300馆际互借证、校外团体证100北三环联合体借阅证30//阅览证000//// 1.一般图书:指在北馆总服务台、老馆借还书处和文科图书馆总服务台以及各专业图书馆出借的一般图书,此类图书接受续借和预约

在有其他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图书管理系统将对借期为28天以上的图书执行催还

2. 短期出借图书: 是指借期7天的图书,接受网上预约和续借,如经管图书馆教材(仅允许本院学生、教工、中外文临时证和法学院、人文学院、工业工程系教工借阅)和库存图书(仅允许本院学生、教工、中文临时证和法学院、人文学院、工业工程系教工借阅)

3.文科图书馆、金融图书馆、法律图书馆:面向全校开放借阅,无特殊借阅限额

美术图书馆、经管图书馆、建筑图书馆:面向全校开放借阅,外院系读者限借2册,借期8周,实行普通图书借阅规则

(补充说明:法律学院教师、人文学院教师、工业工程系教师到经管图书馆无特殊借阅限额)持有北三环馆际互借证的读者,只能在校图书馆借书,目前不能到各专业图书馆借书

持有馆际代办证和北大馆际互借处馆际互借证的读者,可以在校图书馆和文科馆借书,不能到其他各专业图书馆借书

持有北大学生办理的清华图书馆馆际互借证的读者,等同清华大学学生的借书权限,可以在全校图书馆借书

4.允许借书总量:包括在校图书馆和各专业图书馆所借图书的总和

特别提示:所有借书、续借、预约都必须是在读者记录未被冻结、读者没有过期图书、欠款未超过限额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借书证和阅览证图书馆借书证和阅览证分为学校发放的校园一卡通工作证、学生卡、校园卡和图书馆发放的借阅证两种

一、借书证和阅览证办理1. 新入校的本科生(学号第5-6位为00-12)、硕士生(学号第5-6位为21-29)、博士生(学号第5-6位为31-39)、非学位专业进修留学生(学号第5-6位为40-43)集中在学校注册中心办理校园一卡通学生卡后,可自行通过网络申请开通借书证使用权

学号5-6位为47的学生集中在学校注册中心办理校园一卡通学生卡后,需要到图书馆北馆(李文正馆)一层总服务台办证处申请开通借书证使用权

校本部事编教职工在人事处办理一卡通工作证后,可自行通过网络申请开通借书证使用权

方法为:点击图书馆主页右下角开通借书权限链接,进入读者借书权限开通系统页面,按提示申请开通借书证使用权

如果申请成功,表示你做了如下承诺:“承诺遵守图书馆的入馆规定与图书馆的各项规则,做文明读者”

在开通权限的过程中,要求读者输入邮箱地址和手机号码,建议同时关注并绑定“清华大学企业公众号”,图书馆将根据你的申请立即开通借书权限

2. 博士后(工作证号第5-6位为66-68)持校园一卡通工作证到图书馆北馆(李文正馆)一层总服务台办证处开通借书权限, 非清华大学毕业的博士后请同时递交本人博士论文一份

3. 离退休教工持离退休教工校园卡借书

没有办理离退休教工校园卡的离退休教工,持本人有效证件到照澜院人事处办事大厅(照澜院停车场北侧)办理

4.非以上范围的读者,如持一卡通校园卡,凭卡可入馆阅览,借书需依据“校图书馆临时借书证和阅览证管理办法”到北馆(李文正馆)一层总服务台办证处开通借书权限

如没有一卡通校园卡,进馆阅览或借书需到北馆(李文正馆)一层总服务台办证处办理CPU卡临时借书证和阅览证

一卡通校园卡和CPU卡临时借书证、阅览证管理办法及规定请参见“校图书馆临时借书证和阅览证管理办法”

二、借书证和阅览证使用1. 有效的借书证和阅览证是读者进入图书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时应随身携带,按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2. 借书证和阅览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借用或冒用他人借书证,一经发现将根据不同情况受到停止借书1-6个月的处罚

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3. 借书证、阅览证只可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失效

4. 各类读者利用图书馆的权限见“借阅数量与期限表”

三、借书证和阅览证挂失及解挂1. 学生持有的校园一卡通学生卡丢失后,读者可到学校注册中心办理挂失或拨打自动语音挂失电话62785077挂失

解挂需由读者本人持一卡通学生证到注册中心办理

2. 教工持有的校园一卡通工作证或合同制人员及离退休教工持有的校园卡丢失后,读者可到学校人事处办理挂失或拨打自动语音挂失电话62785077或62788077挂失

解挂需由读者本人持一卡通校园卡到照澜院人事处办事大厅(照澜院停车场北侧)办理

3.持有图书馆借书证办理处办理的CPU卡借书证、阅览证丢失后,读者可持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护照等)到北馆(李文正馆)一层总服务台办证处办理挂失,也可通过图书馆临时证管理网站挂失

挂失前所有已被借出的图书由读者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

解挂需由读者本人持CPU卡借书证或阅览证到北馆(李文正馆)一层总服务台办证处办理

四、借书证和阅览证补办1. 学生持有的校园一卡通学生卡挂失后可到学校注册中心补办

2. 教工持有的校园一卡通工作证或合同制人员及离退休教工的校园卡挂失后

读者可到照澜院人事处办事大厅(照澜院停车场北侧)办理

3. 读者持有图书馆借书证办理处办理的借书证或阅览证挂失一周后,可到借书证办理处申请补办新卡

申办时需出示个人有效证件,并交纳补证费用

收费标准为:补证¥20.00/卡

五、验证及离校1. 读者离开学校前(包括毕业离校、休学、退学、离职)须先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博士后离校时须先到西馆学位论文阅览室(西馆406室)递交博士后出站报告,然后到北馆(李文正馆)一层总服务台办证处办理离校手续

3. 持有图书馆借书证办理处办理的借书证和阅览证的读者,离校时需到北馆(李文正馆)一层总服务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

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退证手续,须由读者所在单位负责追回图书或承担赔偿

六、借书证办理处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 13:00-17:00地点:北馆(李文正馆)一层总服务台办证处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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