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可以自主招生吗

根据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官网信息显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不可以自主招生。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基层司法工作者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等专门人才为主的司法类高等职业院校。主管部门为浙江司法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学院前身为 1984 年建立的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 2000 年 5 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02 年 1 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分下沙、花坞两个校区。是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改革试点与推广单位、全国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及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

在办学过程中,学院坚持政治建校、警字立校、依法治校、人才强校、质量兴校、和谐促校的指导思想,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并举,探索了一条以提升学生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为关键,走专业教学与行业服务一体化的具有中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特色的发展新路,大力推行以工学结合,实战强技,警魂铸人为核心内容的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学院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社会认可度日益提升,保持了健康平稳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学院占地面积417亩,建筑面积16.75万平方米;有全日制在校生4000人 余人;有教职工 474人,其中专任教师216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7.67%(其中正教授17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位)的占教师总数的51.57%,“双师”素质教师数占专业教师数的72.5%,行业、企业兼职教师96名,有5人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梯队”。开办刑事执行(监狱管理)、刑事执行(监狱劳动生产管理)、行政执行(劳教管理)、司法警务、社区矫正、安全保卫、法律事务、安全防范技术、安全技术管理、安全防范技术(安全防范工程)、司法信息安全、消防工程技术、法律文秘、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等15个高职专业。有全国政法院校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精品课程7门,国家支持建设实训基地2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学院还承担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浙江省监狱劳教系统等在职人员的培训任务,年培训人数1万人次以上。如今,学院已成为浙江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培养培训基地、全国法院司法警察的培养培训基地、浙江省安全防范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基地以及中国安防协会师资培训中心。学院积极为打造“平安浙江”、“法治浙江”,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不懈努力,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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