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可以自主招生吗

根据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信息显示: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不可以自主招生。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48年。原名是哈尔滨技术专门学校;1962年2月,更名为黑龙江省建筑工程学校;1998年3月,与原省建筑职工大学合并,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00年—2003年先后与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黑龙江省纺织工业学校合并。学院已由当初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发展为今日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院是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建设部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团单位、教育部建设部土建类高职高专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职业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西部教育顾问单位、建设部教育协会高职高专与成人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黑龙江省高职高专校长联系会主席单位、黑龙江省高校院校设置委员会委员单位、黑龙江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副主任单位、黑龙江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产学合作教席理事会理事单位。60多年的办学历程,铸就了严谨的治学态度,结出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结出了丰硕成果,为祖国建设行业输送了九万多名栋梁之才。

建院以来,学院一贯坚持“开放,改革,建设,发展,创新”的十字工作方针,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提高人才素质为本位,以巩固国家示范性项目建设成果为重点,以培养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为目的,同心同德,扎实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05年,学院在全国率先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为优秀等级;2006年,学院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评审,被确定为国家首批28所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单位之一,2009年10月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并受到教育部、财政部400万元专项奖励,2011年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并受到专家的好评,学院的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和市政工程技术专业被评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被评为地方财政支持的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十一五期间,经过教学资源整合和三年的示范建设,学院现占地面积96万㎡,建筑面积33.1万㎡,馆藏图书75万余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134万元。学院拥有现代先进教学仪器设备的校内实验实训基地19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48个。学院形成了以土建为优势,以建筑工程技术、设备、管理为特色,土建、制造、轻纺、财经、材料、电子信息、艺术、旅游8大类55个专业协调动态发展的专业结构布局,学院设有13个二级学院和4个教学部,55个专业及专业方向,专任教师478人,正高职58人(其中教授54人),副教授171人,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黑龙江省政府特殊津贴1人。

学院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11门;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省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4个;省级教学名师8人,省级教学新秀奖3人,省级教学能手奖1人,主编“十一五”国家高职高专规划教材37部,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精品教材2部。学院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2013年7月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获得550万元经费支持,近两年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7项,其中一等奖三项。

学院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一贯秉承“德能兼融、行知合一”的校训精神,遵循教育家陶行知的“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及黄炎培的“职业教育必须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发展并为社会服务”、“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工学结合”、“手脑并用”、“做学合一”、“理论与实际并行”、“知识与技能并重”的教育思想,坚持“团结奋进,求实创新,传承奉献”的校风,恪守“敬业、善能、重导、爱生”的教风,倡导“惜时、善学、精技、求真”的学风;树立了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教学观”;构建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教育,“2+1”人才培养模式;以行动为导向的世界主流教育思想为指导,持续开发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构建了理论实践一体化的教学平台;以服务为宗旨,以能力为核心,以素质为本位,以就业为导向,走出了一条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不断强化了内涵建设,全面提升了学生的职业能力。学院充分发挥“企业、学院”两个办学主体的作用,努力将理论知识学习、实践能力培训、综合素质塑造三者紧密结合起来,立足黑龙江省,辐射全国,为“两规(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四建(工程建设、住宅建设、城镇建设、城市建设)、八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建筑勘察业、建材业、装饰业、纺织业、风景名胜保护业)”,培养了大批生产一线急需的“施工型”、“能力型”、“成品型”的技术与管理人才,并先后在哈尔滨、北京、大连、上海、苏州、广州、深圳等地建立了348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以保证毕业生的规格和质量能满足社会对高等职业人才的需求,实现了“毕业即就业,就业即上岗,上岗即顶岗”的培养目标,为国家建设培养了大批生产一线技术应用型高级人才。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续十年保持在95%以上,2009、2010、2011、2012、2013连续五年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列黑龙江省高职院校第一名,在全国名列前茅。学院被黑龙江省教育厅授予招生就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4月14日,学院就业工作被教育部授予2011-2012年度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院校。2013年我院被中国青年报社、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和全国职业院校宣传部长联席会议评为“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学院党委2009年、2011年连续两次被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授予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学院的校园文化建设被全国高职高专宣传部长联席会、中国青年报授予“魅力校园”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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