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官网信息显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不可以自主招生。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院校代码:13902)是中山大学依据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的精神,与广东东宝集团公司 按新机制新模式申办、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涵盖文、理、医、工、经、管、法、艺等学科的多科性独立学院(教发函 〔2005〕68号)。
学院现有两个校区。广州校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华美路与广汕一路交界处,规划占地面积385亩,教学设施齐 备,交通十分方便,与中山大学校园网实现互联,共享中山大学丰富的信息资源。
东莞校区位于与广州市黄浦区一江之隔的东莞市麻涌镇,规划面积1800亩,其中教学用地1200亩,另有配套设 施占地600亩,首期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该校区与广州市隔江相望,离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广州校区和中山大学南 校区约为40分钟车程,并与广州校区、中山大学南校区之间每天都有校车直达,交通便利,通讯网络发达,生活设施 配套完善,校区三面环水,自然生态环境优美,是学习深造的理想胜地。
学院现已招收九届学生,在校生13234人,现有15个系部:经济与贸易系、法律学系、中国语言文学系、外国语 言文学系、艺术设计学系、信息科学系、生物医学工程系、医学系、药学系、管理学系、财务与会计系、公共管理学系、 资源与城乡规划系和公共基础课教学研究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已有29个专业:经济学、经济统计学、税收 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汉语言文学、英语、自然地理与资源规划、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应用统计学、电子信息 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药学、护理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 公共关系学、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艺术设计学、金融工程、审计学、软件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
学院已获得了学士学位授权资格,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中山大学新华学 院毕业证书;根据2008年教育部颁布的第26号令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中山大学新华 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学院坚持以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多学科和学科交叉融合为特点,培养应用性、 复合型和多样化、个性化的专业人才;采取启发式、互动式等教学模式;推进学分制和主辅修制。在注重学生基础理 论培养的同时十分重视实践教学,先后在近99家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构建立实习基地(主要有医院、法院、药 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各类研究机构等)。
中山大学对新华学院的教学和管理负责,并监控办学质量。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现有专任教师642人,其 中具有高级职称者占47%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占68.7%。师资主要来自:中山大学教师(含在职、 退休的教师);向社会招聘的优秀人才;聘请其他高校有教学经验的教师和有关行业富有实践经验的高层管理人士、专 业技术骨干。学院充分发挥中山大学老领导、专家、学者治校办学的作用,设立院务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 督导组等机构,指导学科建设、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和专业骨干的培养、监督检查教学质量。
学院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广东,面向全国,放眼世界,培养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可与国际教育接轨, 又能立足本土实际的基础实、能力强、素质高的综合型、应用型人才,努力构建布局合理、风格独特、设施良好、功 能齐全、品位高雅、校园和谐、安全文明的育人环境,力争把学院办成居全国同类独立学院的前列、特色鲜明的多科 性、应用型、开放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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