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政法学院官网信息显示:上海政法学院不是部属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前身是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2004年9月,上海市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道路,秉承“一切为了学生”的办学理念,充分发展学生个性,拓宽学术创新空间,提供自由选择学习机会,努力培养基础扎实、具有社会责任感、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学校坚持科学发展,“贴近实际,注重应用”的办学特色鲜明,已经形成以法学为主干,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语言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正在努力向创建有特色、高水平大学的目标迈进。
学校现有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和刑法学3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有法学、监狱学、知识产权、经济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审计学、经济与金融、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应用心理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英语、俄语及思想政治教育等本科专业及方向;有法律事务等7个高职专业,法学、行政管理和监狱学等3个专升本专业。2013年起相继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华侨学生。
我校法学学科是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名列5所高校之一;同时又是“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名列上海5所高校“双基地”之一;也是上海仅有的两所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监狱学、社会工作两个本科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是市教委重点学科,行政法学和犯罪社会学是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学科。法学(刑事司法方向)、监狱学、社会工作、法学、国际政治等专业及专业方向是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是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014年我校被批准为“上海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结构优化,梯队合理,拥有一支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与国内外实务界密切联系、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国际视野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600余人,专任教师45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近50%;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教师总数的90%。学校有8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64名教师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教师中有多人承担了全国性学术团体的重要职务。师资队伍中涌现出一批有较高影响力的优秀教师,包括: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东方学者特聘教授、东方学者讲座讲授、上海市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教学名师、上海市浦江人才、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市晨光学者等。此外,学校还聘请了海内外专家、学者 100余人为客座、兼职教授。
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积极服务国家战略。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比什凯克峰会上宣布,中方将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愿意利用这一平台为其他成员国培养司法人才。这是我国国家元首首次对外宣布由一所高校承担的国家项目。
目前,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和高职学生10000多名。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21万余平方米,被誉为“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2011年、2015年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连续七次蝉联“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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