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稻田大学教学建设展开崭新的学术体制

早稻田大学教学建设展开崭新的学术体制ー学术院学术院为包含系统中的研究生院、研究院、学部等的整个系统之决策机关

一边整体的掌握学术研究,一边藉由学术院教授会作充分审议,学术院长可迅速执行教学规则、大学校规、本科生院规以及研究生院规等的制定、修改或废除及运用等相关事项

具体的审议事项,例如:有关本科生院教授会审议事项中的各本科生院学生的教学事项等,改成委托各个学术院教授会或本科生院营运委员会审议

有关独立研究院营运协议会不以本科生院作基础的研究院〔亚洲太平洋研究院、日本语言教育研究院、公共管理研究院、全球信息及电信研究院、信息、生产及系统研究院、法学院 (法学研究院)、金融学研究院、会计学研究院、环境及能源工程研究院、教职研究院〕称为独立研究院

自2009年4月起,所有的独立研究院,都归入某个学术院,设置独立研究院营运协议会,作为讨论整个独立研究院共同的重要事项的会议主体

办学宗旨早稻田大学以追求“学术的独立、学术的活用、造就模范国民”为建校宗旨

1、追求「学术的独立」是指强调研究和调查的自主性,并鼓励有独创性的研究,以提高学术水平

2、提倡「学术的活用」是指努力培养应用知识的能力,并且以学术研究来促进文明的进步

3、「造就模范国民」是指提倡尊重和建立每个人的个性,创造文明的家庭,提高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素质

同时,要培育在世界各地能够施展才华的人才

该宗旨在1913年的30周年校庆时确立并公布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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