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普顿大学管理构架治理结构大学校监

南安普顿大学管理构架治理结构大学校监(Chancellor)承担办学责任,目前由亚历山大夫人(帝国勋章,DBE)担任此职

由校长(Vice-Chancellor)领导行政机构,目前由斯诺登爵士担任

大学治理结构中的核心主体是理事会、监察会和评议会

理事会(Council)是大学的管理机构

这是最终负责大学的整体规划和管理

该委员会还负责确保根据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的规定,将资金提供给大学

委员会由成员来自5个不同的类别,即(1)大学管理人员;(2)十二名成员由理事会任命;(3)六名成员由评议会任命;(4)一名非教学人员成员;(5)大学学生会主席

大学监察会(Court)提供了一个与地方和区域社区咨询论坛,有助于促进公众对大学的认识,兴趣和保持善意

监察会是由大约190名成员组成,大学的代表,包括理事会成员,各学部部长、学术学院院长,大学工作人员,学生和毕业生;地方当局和在该地区的学校和学院的代表;在英国和欧洲议会的议员;和其他当地社团和机构的代表

评议会(Senate)是大学的最重要的学术权威机构,其责任包括教育和考试的方向与规定,颁授学位,和促进学术研究

评议会约有150名成员,包括大学副校长、各学部部长和学术学院院长,学术流派和研究中心负责人,各学院学术人员代表,研究人员和行政组代表,学生会代表,该机构与教育活动关系最为密切

评议会由大学校长主持

学院体系据官网显示,南安普顿大学世界一流的教学和研究活动由五个学院提供,学部下设学院,目前主要结构为: 院系设置学部院系工程与物理科学学部电子与计算机科学学院(ECS)工程学院化学学院物理与天文学学院开普勒光子学和纳米电子学研究所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部生物科学学院健康科学学院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心理学院医学部南安普顿医学院社会科学学部南安普顿商学院(SBS)南安普顿法学院南安普顿教育学院经济、社会与政治科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艺术与人文学部温彻斯特艺术学院(WSA)人文学院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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