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校应用化学专业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要求

应用化学教师队伍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要求(新开办专业准入要求)各高校应用化学专业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须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生师比(此处仅计算应用化学专业专任教师)不高于20:1

应用化学专业专任教师人数不少于10人

当应用化学专业在校本科生超过120人时,每增加20名学生,至少增加1名专任教师

兼职教师人数不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25%

每1.5万实验教学人时数至少配备1名实验技术人员

教师队伍中有学术造诣较高的学科或者专业带头人

35 岁以下专任教师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30%

所有专任教师必须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者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教学资质

主讲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硕士、博士学位

35岁以下实验技术人员应具有化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实验教学中每位教师同时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

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人数原则上每届不超过6人

 教师背景和水平要求具有化学或相关学科的教育背景,系统、扎实地掌握化学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够熟练开展课程教学

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忠实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关心学生成长,能够对学生的学业与生涯规划提供必要指导

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掌握现代教学技术,注重教学效果;能够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设计教学过程,因材施教

能够指导学生课外学术和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积极从事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积极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化学及相关学科研究、开发和应用的最新进展,不断提高学术水平,更新教学内容,用科研促进教学

 教师发展环境具有基层教学组织,能够组织集体备课和教学研讨活动

具有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助教制度和任课教师试讲制度

具有教师发展机制,能够开展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技术培训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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