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教师队伍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要求有一支相对稳定、水平较高的教师队伍,整体结构(年龄、职称、学缘、专业)合理
教师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
承担土木工程专业主干课程的任课教师每门不少于2人门;专业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40%,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讲师以上职称的比例不低于70%
平均每位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人数不超过10人
教师队伍中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带头人,具有一定比例的有工程实践经历的专兼职教师
应有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教学经验较为丰富的教师主持教学管理工作,并有一支胜任土木工程专业各主干课程教学任务的骨干教学队伍
有足够的实验技术人员(或实验教师)指导实验课程
有企业或行业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并履行职责
公共课程、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教师应能够满足土木工程专业教学的需要
教师背景和水平要求不少于3/4的专业教师在其学习经历中至少有一个阶段为土木工程学科
专业教师应具有一定的工程背景,其中部分教师(约50%)承担过实际工程性项目或具有与企业共同工作的经历
授课教师应具备与所授课程相匹配的能力和从事土木工程领域科学研究的能力
教师发展环境教师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学校有合理可行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为教师进修、从事学术交流和工程实践活动提供支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包括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和培养
学校拥有良好的相关学科基础,为教师从事学科研究与工程实践提供基本条件,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鼓励和支持教师指导学生、开展教学改革、学术研究与交流、工程设计与开发、社会服务等
教师明确其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满足培养目标的要求
教师承担的课程数量和授课学时数应限定在合理范围内,保证教师有一定时间和精力开展科学研究、工程实践和参加学术活动,不断提升个人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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