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教师队伍结构

社会工作教师队伍队伍结构专任教师队伍应按生师比不高于18 :1的标准配备

为保证专业类课程的教学,每个专业的专任教师(社会工作专业可包括专职实习督导)原则上不少于10名

其中,具有硕上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90%,至少50%的专任教师应当具有博士学位

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40%

实验室应配备专职的管理员或实验员

社会工作专业应配备专职的实习督导教师,其生师比为60:1左右

专业背景专任教师专业背景为所任教专业的比例不低于40%,或专业背景为社会学类专业、心理学专业、社会保障专业的比例不低于80%

水平要求专业教师所担任的教学课程或环节应相对稳定,并具备与所承担教学任务相关的理论知识、实践知识,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实务经验;具备应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式与方法的能力,以及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具备一定的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意识和能力

教学规范专业教师应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认真对待教学工作,秉承立德树人的培养理念,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人教育教学全过程,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专业教师承担教学任务须严格遵守基本教学规范和环节,切实加强教学互动和学生学习过程考核,保证教学质量

教师授课须有课程设计、课程大纲、教学课件、参考教材或阅读资料、学生学习评估办法等方面的准备,授课期间须重视学生课外学习的指导

教师发展专业所在院系应有专任教师队伍培养、建设、发展的具体计划,逐步提高专任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

逐步提高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以及具有海外访学、研修或留学经历的比例

专业所在院系应有专任教师培养的具体制度安排,包括教师学习、进修、培训、实务、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措施和方法;应定期举行教学研讨活动;每年应有至少30%以上的专任教师参与各类专业学习培训、访学、研修或社会服务活动

专业所在院系应在教师申请职称和职级晋升时充分考虑其教学工作业绩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