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师队伍规模与结构

法学教师队伍规模与结构专业教师队伍应满足专业教学需要

新设法学专业专任教师人数应当达到本专业核心课程总数的1.5倍以上

原则上,法学类专业一门专业必修课程应当配备1至2名专任教师任主讲教师

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应当高于90%

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专任教师队伍应当具有合理的年龄结构

教师队伍中应当包括一定比例的实务部门的专家

各专业师生比不得低于1:17

 教师专业背景专任教师应具有5年以上本学科专业教育背景,实践性强的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具有实务工作背景或实务经验

教师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教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或跨学科教育背景

教师水平要求专任教师应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成为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应具备广博的专业知识,精通专业理论和方法,具有完成本专业教学任务的知识储备;应深入了解法治实际情况,促进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应具备基本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应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并能够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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