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法学院发展历程哥伦比亚的法律教学可以追溯到18世纪
在哥伦比亚大学殖民地时期的毕业生中,包括美国著名的早期司法人物,例如约翰·杰伊(John Jay),约翰·杰伊后来成为美国第一任首席大法官
哥伦比亚学院于1793年任命其第一任法律教授詹姆士·肯特(James Kent)
1858年,哥伦比亚大学的法学院正式成立,被正式命名为哥伦比亚法学院(Columbia Law School)
2015年,Gillian Lester成为哥伦比亚法学院院长,并以“We Were There"作为口号,要求学生把哥大法学院的辉煌历史铭记于心,追随前辈的脚步,为公共利益和公平正义而奋斗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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