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法学院国家重点学科法学理论学科吉林大学 法学理论学科

吉林大学法学院国家重点学科法学理论学科吉林大学 法学理论学科创建于1952年,是国内第一批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点之一,是北京地区之外的第一个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点

2000年,以法学理论学科为基础成立的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获教育部批准成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国内法学理论领域唯一的重点研究基地

2002年,法学理论学科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重点学科,并被纳入“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

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和法学院于2003年被人事部批准成为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本学科联合政治学理论、法律经济学等学科正在申报并有望成为“985”工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

本学科已形成了法理学、西方法哲学、法律社会学、法律文化学、法律经济学、人权理论与人权法、比较法学、部门法哲学、立法学、司法学等10个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

其中,前五个研究方向始终站在学科前沿,在国内具有明显的学术特色和优势:(1)法理学

学术带头人为张文显教授、姚建宗教授

本方向近20年多来一直居于国内学术发展的最前沿,始终是我国法学理论发展的引领者和推动者,提出并论证了许多在国内外学术界具有原创性的学术理论观点

(2)西方法哲学

学术带头人为邓正来教授

本方向是国内高校同类研究方向中起步较早、影响最大的两个单位之一,在推动国内法学界对本领域的研究方面做出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3)法律社会学

学术带头人为马新福教授

本方向在国内起步较早,并以理论法社会学研究和法律发展研究为基本特色

(4)法律文化学

学术带头人为霍存福教授

本方向以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为重点,并引入文化学、语言学、符号学和社会学等的理论与方法,实现了从单纯的历史研究范式向综合的多维视角研究范式的转换

(5)法律经济学

学术带头人为张文显教授、徐卫东教授

本方向在国内发展较早,在法律经济学基本理论、知识经济与法制创新、现代企业制度的法理研究走在国内前列

刑法学科吉林大学的刑法学科始建于1952年

1979年成为国内第一批刑法学专业硕士点

1986年取得了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内最早取得刑法博士点的少数几个单位之一,也是我国东北地区最早的法学专业博士点

2002年被评为吉林省重点学科

本学科已经形成一支梯队结构合理、知识结构清新、专业方向齐备、实力雄厚的学术团队

本学科共有教师16人,其中教授4人(均为博士生导师,1人为兼职),副教授5人,讲师3人,助教4人

其中博士学位获得者8人,博士后2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7人

本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有李洁、吴振兴、张旭、孙谦等4位教授

其中,李洁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教育部重点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吴振兴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重点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特邀研究员;张旭教授兼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教育部重点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特邀研究员;孙谦教授原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现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兼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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