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奈尔法学院发展与招生康奈尔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887年,第一任院长是Douglas Boardman法官
那时候,招生的标准并不是很高
1917年,申请的学生需要具备两年的本科学历
1924年,康奈尔法律系开始招收法学研究生,并提供相应学位
1925年,“康奈尔法律系”正式更名为“康奈尔法学院”
1890年,本院的学生George Washington Fields,成为了美国所有法学院中第一个毕业的非白人学生
1893年,Mary Kennedy Brown成为了康奈尔法学院第一个毕业的女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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