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发展历史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前的旧中国,研究生教育非常落后,发展非常缓慢

研究生教育发展历史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前的旧中国,研究生教育非常落后,发展非常缓慢

1935年,当时的“国民政府”颁布了《学位授予法》,规定学位分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

硕士生、博士生需在大学或研究所学习,研究两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并经教育部复核通过,才能获得硕、博士学位

由于当时的中国处于战争状况(内战和抗日战争)各高校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无法实施博士生培养工作,只招收了少量的硕士研究生

从1935年至1949年,旧中国共举行9届学位考试,授予硕士学位232人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研究生教育也在不断发展,但经历了坎珂曲折的过程

当国家政治经济发展顺利时,高等教育(包括研究生教育)发展比较顺利,当国家政治经济发展遇到挫折时,高等教育便受到干扰和破坏,发展不够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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