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探索期这一阶段

研究生教育探索期这一阶段,已结束了“反右派”斗争和经济上的盲目发展

国内政治形势和经济形势有所好转

所以1959年以后,研究生教育有了一定的发展,每年招生数都在一、两千人以上

但由于受自然灾害影响,其中1963年招生数减至781人,1964年后,又恢复到一千多人(见表3)

在这期间即1961年,中央政府颁发了关于高等教育发展的“60条”,对研究生培养做了具体规定

1963年,教育部召开了高等学校研究生工作会议,讨论并通过了《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条例(草案)》、《高等学校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几项原则规定(草案)》以及5个配套文件,对研究生培养目标、培养方案、专业设置、外语学习和考试、经费、编制、助学金以及学籍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

《暂行条例(草案)》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研究生教育的办学经验,反思了苏联模式存在的问题,如,基础知识不够深厚、缺乏科研能力的训练等弊端;强调“建立和健全研究生培养制度,是我国自力更生地培养较高水平的高等学校师资和科学研究人员的一项招生措施”

这一时期为探索中国式的研究生教育取得了以下几条共识:采取导师个别指导与教研室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方法,纠正了只跟随苏联专家学习一、二门课程的做法;重视课程的系统学习和科学研究的结合,同时还要求研究生参加一定的政治学习和规定的生产劳动;在组织管理上,实行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具体培养工作由学校、教研室和导师分别负责;研究生招生计划、专业目录、培养原则、毕业分配等均由国家统一规定

这四条经验对推动研究生教育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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