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设置暂行规定第七条设置研究生院;需经过试点阶段

研究生院设置暂行规定第七条设置研究生院;需经过试点阶段

拟设置研究院的高等学校,应由其主管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向国家教育委会提出试办研究生院的申请

经批准试办研究生院试办期一般为3年

试办期满,应由其主管部门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提交试办研究生院工作总结和正式建院申请

国家教育委员组织对试办研究生院进行考核评估

试办合格的,批准其正式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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