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联合培养培养政策2018年7月,《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不具备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师范院校高水平师范专业中符合条件的教师在省内相关博士点、硕士点招生,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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