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信息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教育部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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