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硕士学位授予学位论文须与税务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税务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程税务实际问题的能力
论文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
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税务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税务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税务硕士专业学位
积极推进税务硕士专业学位与税务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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