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硕士学位政策改革

医学硕士学位政策改革2018年11月,宁夏印发《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临床研究成果可作为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依据

意见提出,宁夏将加大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改革力度,合理确定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在招生、培养、学位授予、毕业等环节要注重医学职业素质、临床科研思维、解决临床问题能力的考查和培养;改革学位认定方式,注重临床能力培养,研究报告、临床经验总结、临床疗效评价、专业文献循证研究、文献综述、针对临床问题的实验研究等均可作为专业学位授予的依据

宁夏还将推进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体化进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部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严格按照培训要求进行轮转,统筹优化培养内容与时间、理论课相互衔接、考试考核结果互认,并提高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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