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部门设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研招办")负责组织实施中国人民大学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方法,和市招办的补充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专业的招生方案; (三)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四)组织考生的报名工作; (五)组织命题、考试、评卷、体检、签协议和录取工作; (六)组织对拟录取研究生的思想政治、业务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 (七)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八)接受考生的申诉,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处理招生中的遗留问题; (九)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 (十)配备专人负责具体招生工作,并组织对招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
培养管理办公室(相当于本科的教务处)各种规章制定和政策草拟及协调;完成上级管理机关布置的各种信息和统计报表; 各层次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的组织制订和执行管理;研究生教师编制的测算;研究生教师业绩考核的审查复核;导师工作管理;教学秩序管理 (包括课堂巡视和教学督导员管理);培养环节管理( 包括每个人综合考试、开题报告等的事前审批和事后备案);课程管理;考试管理; 各种成绩管理(含硕士生、博士生、旁听生、进修生等的各种考试成绩、重修成绩的登录和确认);学历证书的颁发和电子注册;教学大纲和教材管理(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研究生公费、自费出国管理;与学习有关的学籍管理(包括各种奖、惩);研究生兼任导师助教,助研的管理;各种调研、监督、检查、评估;编发教学工作和教务管理简报;编发博士生科研成果通报;组织对研究生教务秘书的培训
学位办公室(简称"学位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会议和各种日常事务;各种有关规章的制定和政策协调;完成上级管理机关布置的各种信息和统计报表; 硕士点、 博士点的申报、检查、评估;组织导师的遴选工作;重点学科点的申报、评估;各类学生(本科生、成人教育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者) 申请学位的资格审定; 答辩委员会和各种答辩程序的审批、办理答辩事宜、核发答辩材料;学位信息报盘管理;研究生科技档案的监督、检查和归档工作管理;颁发学位证书,组织学位授予;组织优秀论文的评选上报 (定期);组织对教务秘书的培训
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核各学院举办研究生课程班(进修班、研修班)计划、招生简章、协议等,组织上报北京市学位办,办理开班手续;审核学院结算报告,办理学员信息注册等手续;研究生课程班学员档案管理、结业证书管理;审核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办理资格证;组织学校题库课程考试(每学期一次)、评卷、成绩录入和成绩发布等;审核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答辩前材料;承担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水平考试(外语、学科综合)北京考点的报名、考试工作,以及全国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评卷工作;组织在校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管理工作;博士生导师科研注资管理;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评审和结项管理;研究生科技档案的整理、装订、编目和归档工作;组织对教务秘书的培训
研究生院行政办公室(简称“院办”)负责研究生院内部日常行政、财务、人事、财产物资管理;信件、文件的收发,文书档案管理;印信的管理与使用,安全保卫;对外接待与联络,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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