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培养单位是质量保证体系的主体
培养单位应完善校内质量监督机制,建立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全过程质量保障制度,加强专业学位毕业生就业质量和职业发展跟踪
根据专业学位类别,分别设立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规范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
委员会中应有一定比例来自行(企)业的专家
国家按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制订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建立与特定职业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质量评价标准,完善质量监管制度,加快建立管理服务平台,推进招生、培养、就业信息公开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