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发展国际税收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距今还不到200年的历史
纵观国际税收的发展,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1、国际税收的萌芽阶段 在1843年由比利时和法国签订全世界第一个双边税收协定之前,国际税收还处于一个萌芽阶段
在这一时期,所得税已经创立,一些纳税人的经营活动越出国境,国际税收问题也随之出现
但当时纳税人所得的国际化还尚未形成一种普遍现象,有关国家之间的财权利益矛盾还是个别的、偶然的,尚未达到十分尖锐的程度
国际税收问题还没有引起世界各国政府的广泛关注
因此,在这个阶段,对国际税收的分配以及国际税收问题的处理,只是从一国国内法的角度单方面规范来实现的
2、非规范化的税收协定阶段随着国际经济交流的不断发展,纳税人所得国际化的广泛出现,从一国国内法的角度,单方面对国际间双重征税作出暂时的权宜处理,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1843年由比利时和法国签订了互换税收情报的双边税收协定,标志着国际税收进入了非规范化的税收协定阶段
在这一时期,有关国家针对出现的国际间双重税问题,经过双边或多边谈判,共同签订书面的协议,以协调相互之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和国家之间的财权利益关系
这种通过签订国际税收协定的办法固然能解决国际税收中的一些问题,并能较好地处理有之间的财权利益关系,但由于该时期内所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都是根据各自的情况所签订的,在某些概念、定义的理解上,以及协定的内容、格式上都不尽相同,还很不规范
3、税收协定的规范化阶段在国际税收的实践中,有关国家不断总结经验,税收协定由单项向综合、由双边向多边发展,逐步实现规范化
真正具有普遍意义并为大多数国家所接受的、规范化的国际税收协定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
从此将国际税收活动推上了规范化阶段
20世纪60年代初到70年代末,经过很多专家、学者、工作人员的努力,世界上产生了两种国际税收协定的范本
即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制定的《关于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范本》和联合国专家小组制定的《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范本》
这两个范本提供了国际税收活动共同的规范和准则,基本起到了国际税收公约的作用
各有关国家在处理相互间税收问题时有了可参照的标准和依据
它标志着国际税收活动在深度和广度及规范化;标准化方面的飞跃,使国际税收的发展向前大大地推进了一步
以上两个范本的公布,也标志着国际税收的发展进入了较成熟的阶段,它作为国际间处理国际税收关系经验的总结,虽然对世界各国.并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但对于协调国际税收关系却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综上所述,从国际税收形成的条件及其发展过程来看,国际税收是随着纳税人所得国际化和世界各国普遍采用所得课税以后才逐步形成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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