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体育教育学院教师队伍建设

体育教育教师队伍师资规模与结构要求(1)必须有一支稳定的专业师资队伍,专任教师能独立承担70%以上的专业课程,专业带头人应是具有高级职称的本校教师

(2)生师比应达到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基本办学条件要求

合理控制班级授课规模,有足够数量的教师参与学生学习辅导,运动技能课程班级授课规模一般控制在20~25人

(3)专业类基础课程应有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

(4)各课程专任教师队伍的职称、知识、学历、年龄和学缘结构合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比例不低于30%

其中,35岁以下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全部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不低于30%

(5)承担专业课程的教师应具有同该课程密切相关的学历教育背景,或具有该领域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6)承担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教师,应具有相关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行业企业工作经验

(7)新办专业须有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20人以上

其中,应有具备从事本专业教学资格的教授职称者2人、副教授职称者4人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人以上

教师素质与教学要求素质要求专任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忠诚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系统掌握体育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学术视野,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动态,能提出前沿性学术问题,并能根据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指导学生;担任运动技能课程的教师应具有较高的专项运动技术水平和专项教学能力

教学要求专任教师应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制订执行教学计划,自觉做好备课工作,认真组织课堂教学,切实开展课外辅导,指导学生实践活动;专任教师应主动开展教学研究,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及时改进教学方法,并适时开展教学质量的自我评价,确保教学训练效果良好

为促进教师素质和能力的提升,各高校应积极鼓励教师参加进修深造、教研活动、学术交流,并在时间、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学研讨、集体备课等机制;实施新进教师上岗资格制度、助教制度和任课试讲制度

组织教师定期参加有关培训与研修,加强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技术培训,更新教学内容,强化专业技能,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引导教师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实现教学科研互动、科研反哺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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