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法学院发展历史1983年,海南大学建校,法律系成立
1984年,招收第一届法律专业专科生
1986年,法律系取消,法律专业并入新成立的社会科学系
1988年,海南大学法学院成立,招收第一届本科生
1989年,普教专科生停招,学院普教开始招收本科生
1992年,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权获批
1997年,诉讼法学科获准为省级重点学科,为海南省第一个文科省级重点学科1998年,诉讼法学科获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0年,民商法学科获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2年,民商法学科获准成为海南省级重点学科
2003年,经济法学科获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学院获法律硕士授予权,成为全国39个法律硕士授权单位之一
2006年,“法学”一级学科获得批准,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海南省的唯一的一级学科硕士点,实现海南大学和海南省一级学科建设零突破,成为全国41个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单位之一
2007年,原海南大学法学院和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合并,成立新的海南大学法学院
2008年,法学本科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第三批高等教育特色专业建设点
2010年,法学学科成为海南省省级重点学科;同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获批实施教育部专业学位改革试点2011年,法学学科获博士一级学科授予权,成为当时全国38个一级博士授权单位之一
2012年,获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2014年,法律诊所成为中国法学教育教育研究会法律诊所资源基地
2017年,法学学科荣获2017年海南省特色优势学科(A类省级特色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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