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直属高等学校管理体制中国科学院直属普通高等学校现有2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简称中国科大)、中国科学院大学(简称国科大)
历史上除了中国科学情报大学(1959年8月并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管理干部学院(2005年3月并入国科大前身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曾有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和甘肃科学技术大学(简称甘肃科技大学)建校以来受中国科学院领导,还曾有浙江大学、成都科学技术大学(简称成都科技大学)和哈尔滨科学技术大学(简称哈尔滨科技大学)1978年被确定为中国科学院直属高校
1961年,甘肃科技大学并入兰州大学
1968年5月,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今长春理工大学)改为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
1981年前后,浙江大学、成都科技大学(今四川大学)、哈尔滨科技大学(今哈尔滨理工大学)的管理权转交其他中央部委
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职工大学前身是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业余职工大学,创建于1981年,1982年更为现名,教育部官网显示其为中国科学院主管的成人高等学校
上海科技大学(2013年成立)由上海市与中国科学院共同领导,由上海市负责管理;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暂定名)由深圳市与中国科学院合作共建;上述两校并不属于中国科学院直属高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决定》(国发〔1999〕26号,以下简称《决定》),中国科学院继续管理其所属学校
上世纪末,经过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我国高校形成了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统筹管理为主的新体制
少数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高校以及行业特殊性强的高校继续由国务院委托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外交部等其他少数部门管理外,多数高校由地方管理或以地方管理为主
中国高校分为:中央部属高校、地方省属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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