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江西医学院合并建校1968年11月1日,经省革委会批准,成立了“江西医科大学临时领导小组”,王殿阁任组长,负责江西医学院与江西中医学院的合并筹备工作
1969年5月29日,省革委会政治部下发赣政16号文件,决定江西医学院与江西中医学院正式合并为 “江西医科大学革命委员会”1970年2月,根据省革委会的统一部署,江西医大校址由南昌下迁到吉安市郊区青原山区原康复医院(精神病院)和青原古寺,实行面向农村开门办学
1971年9月8日,省革委会同意江西医科大学迁回南昌原址
1972年11月14日,省委办公会决定:将江西医科大学改为江西医学院:江西医学院校址,仍为原医学院校址;江西中医学院迁原江西药科学校内,原药科学校并入江西中医学院
1973年3月28日,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正式将此事通知全省各高校:“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恢复……江西中医学院”,“将江西医科大学改为江西医学院”
1977年11月,在教育部统一部署下,省文教办公室下发《调整我省各级学校学制的通知》,正式确定江西医学院恢复医学专业本科五年学制
1979年9月,学院恢复研究生招生工作
1981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妇产科学、放射诊断学两个专业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0年3月27日,抚州地区行政公署所属的江西医学院抚州分院(不含其附属医院)成建制的并入江西医学院,同时撤销抚州地区行政公署所属的江西医学院抚州分院建制
1998年11月,新增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0年10月,学院被国务院确定为开展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试点单位
2005年8月,与南昌大学合并,冠名为南昌大学医学院
2014年,南昌大学全面实施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学院对内冠名为南昌大学医学部,对外冠名为南昌大学江西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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