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初创介绍

中央研究院初创1927年4月17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七十四次会议在首都南京举行,李石曾提出设立中央研究院案,决议推李石曾(煜瀛)、蔡元培(孑民)、张人杰(静江)共同起草中研院组织法

同年5月9日中央政治会议第九十次会议议决设立中研院筹备处,并推定蔡元培、李煜瀛、张人杰、褚民谊、许崇清、金湘帆为筹备委员

1927年7月4日《中华民国大学院组织条例》公布,改列筹设中的中央研究院为中华民国大学院的附属机关之一

10月,大学院成立

11月9日《中央研究院组织法》公布,明定“国立中央研究院直隶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为中华民国最高学术研究机关”,设立:物理、化学、工程、地质、天文、气象、历史语言、国文学、考古学、心理学、教育、社会科学、动物、植物等十四个研究所

11月20日,大学院院长蔡元培聘请学术界人士王季同、张乃燕、杨杏佛等30人在南京的大学院召开中研院筹备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联合成立大会,讨论中研院组织大纲及筹备会进行方法

议决先筹设各研究单位,计有:理化实业研究所、地质调查所、社会科学研究所、观象台四个研究机构,并推定各所常务筹备委员,积极展开筹备工作,并通过《中华民国大学院中央研究院组织条例》

1928年4月10日,颁布《修正国立中央研究院组织条例》,规定国立中央研究院“为中华民国最高科学研究机关”

宗旨为“实行科学研究,并指导、联络、奖励全国研究事业,以谋科学之进步,人类之光明”

研究范围包括数学、天文学与气象学、物理学、化学、地质与地理学、生物科学、人类学与考古学、社会科学、工程学、农林学、医学等11组科学

条例还对组织、基金、名誉会员等作了规定

中研院改为不属于大学院的独立机关

4月20日,国民政府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任命蔡元培为院长

4月23日,特任蔡元培为院长

5月,启用印信

1928年6月9日,中央研究院第一次院务会议在上海东亚酒楼召开,蔡元培主持宣告该机构正式成立

创办中央研究院的主要成员是中国科学社社员,中央研究院成立后接收了中国科学社在国际上作为中国科学界官方代表的地位

11月,国民政府公布《国立中央研究院组织法》11条

规定:中央研究院直隶国民政府,为全国最高学术研究机关

主要职责为实行科学研究,指导、联络、奖励学术研究

行政管理机构总办事处设在南京,由两个组(秘书组、总务组)、三个室(会计室、统计室、诊疗室)组成;在上海设驻沪办事处

 在首任院长蔡元培任内,中央研究院陆续在南京、上海等地设立十个研究所,系由理化实业、社会科学、历史语言三研究所,以及地质调查所、观象台与自然历史博物馆演展而来

抗战期间中央研究院西迁湖南、广西、云南、四川时,设过长沙工作站及南岳分站,在桂林、昆明、重庆设过办事处或总办事处,各研究所分设于重庆、北碚、李庄、昆明四区,抗战胜利后方复还宁、沪

    1940年3月5日蔡元培去世,9月18日蒋介石最终颁令朱家骅代理院长

 中央研究院设有学术评议会,为民国最高学术评议机构

1948年3月25日至27日第二届评议会第五届年会中 ,选出中央研究院院士,共81人

9月23日第一次院士会议举行,中研院之体制始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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